“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系列公益活动赞助方案
* 赞助说明
一、赞助流程:
1、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权威专家推荐的行业杰出单位;
2、赞助单位如实填写《公益赞助回执表》,附上企业介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荣誉证书,特别注明对于行业发展所做的突出贡献及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组委会。
二、赞助单位要求:
赞助单位要求在相关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较强的影响力,在当地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度。对当地经济建设,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出过突出的贡献。领导人具有成熟的经营理念,独到的行业见解,能够代表当地行业发展的高水平。
三、各地区赞助单位名额:
每个省会城市、直辖市仅限2席!
每个地级特别发达城市仅限1席!
四、本次活动的赞助形式分为五个等级:
Ⅰ、年度合作伙伴(冠名赞助)单位
Ⅱ、主赞助单位
Ⅲ、特约赞助单位
Ⅳ、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单位
Ⅴ、鸣谢单位
Ⅰ、年度合作伙伴(冠名赞助)单位
冠名赞助单位是“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大型公益活动年度活动最高级别赞助单位,成为签约赞助年度内“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大型公益活动的主要承办单位之一,享受最高级别的荣誉、权益和回报,每签约赞助年度限定一家,享受同类产品排它性(保健品和食品厂商除外)。
赞助金额: 万元人民币/年。
* 冠名赞助回报条例:
第一条 冠名权:
1、拥有“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签约赞助年度内各种活动的总冠名权,在第一签约赞助年度内公益活动中同时拥有“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大型公益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启动仪式活动上的冠名权;
2、冠名办法:“□□□ 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
3、名称使用:活动将统一以“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作为对外宣传、新闻报道的标准名称;
4、在移动公益体检社区助老服务车上冠名(冠名办法:“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号”),并对其中至少三台移动公益体检社区助老服务车进行车身冠名;
5、邀请冠名赞助单位5名代表随车队全程参与此次系列公益活动。
第二条 特殊标志的使用专有权:
1、冠名赞助单位的商品为□□□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活动指定用品,在同类产品中具有排它性和唯一性(保健品和食品厂商除外);
2、许可在其产品包装及说明书,销售广告、促销推广时使用□□□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指定产品特殊标志;使用期限,以每一个签约赞助年度为计算周期。
第三条 授予荣誉称号:
1、授予冠名赞助单位□□□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合作伙伴的荣誉称号;
2、组委会向冠名赞助单位颁发荣誉证书、纪念杯及纪念品;
3、荣誉称号将出现在□□□年度对所有有关“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冠名赞助单位的媒体报道中,并在有关活动、相关场合反复出现并使用;
4、授予冠名赞助单位产品为□□□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指定推荐产品,时间为1年。
5、成为出席“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年度公益慈善晚会的主要贵宾。
第四条 权益回报:
1、冠名赞助单位将被邀请作为“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北京人民大会堂启动仪式主要协办单位之一,名称或标识出现在“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启动大会主背景板及各大媒体宣传资料上;
2、出具民政部可抵税的公益捐助票据;
3、授予赞助单位为“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组委会副主席单位,赞助单位领导人将享受相应的组委会副主席待遇;
4、赞助单位领导人与参加启动大会的主要领导人小范围内合影留念、互动交流并在会议主贵宾席就座;
5、主持人的主持词提及赞助单位名称及单位领导人并致谢,同时邀请赞助单位领导人在启动大会上做主题发言;
6、在移动公益体检社区助老服务车身最显著广告位置,张贴冠名赞助单位形象宣传广告;
7、在□□□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区域启动仪式和相关大型活动的现场最醒目位置广告位出现冠名赞助单位形象宣传广告;
8、移动公益体检社区助老服务车工作人员服装主要位置印有冠名赞助单位标识;
9、在签约赞助合作年度内,所印制的宣传画册、宣传品最显著广告位,刊登冠名赞助单位形象广告;
10、邀请各大媒体对本年度活动和冠名赞助企业进行系列的宣传报道;
11、组织协办媒体对冠名赞助单位进行深度的采访报道。
第五条 活动回报:
1、邀请冠名赞助单位代表进入本年度活动组委会,参加出发授旗仪式、区域红色--扶贫主题慈善晚会等重要活动;
2、在北京或冠名赞助单位指定其它地点,举行赞助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邀请组委会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新闻记者参加,冠名赞助单位代表致词;
3、组委会在红色--扶贫路线为冠名赞助单位举办不少于五场(次)的宣传推广活动(地点视冠名赞助单位需求可适当调整);具体形式由双方协商制定;
4、在遵义举办“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慈善晚会(活动规模不低于300人),冠名单位享有对晚会的冠名权;同时由中央大媒体予以录播;
5、组委会将以冠名赞助单位名义组织“致富思源、回馈老区、爱心扶贫”活动,并由组委会落实对贫困地区学校捐助学习用品等;同时,邀请各媒体予以广泛报道;
6、可在冠名赞助单位当地举行答谢会,并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出席。
7、冠名赞助单位可与组委会协商制定其它回报条款。
Ⅱ、主赞助单位
主赞助单位是□□□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 大型公益活动次级别的赞助单位,成为本次活动的主要协办单位之一,限额五名;
赞助金额: 万元人民币起。
* 主赞助回报权益
第一条 冠名权:
1、对红色路线的一台车进行冠名;
2、冠名办法——“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号”;
3、邀请主赞助单位3名代表,随红色--扶贫路线全程参与此次活动。
第二条 特殊标志的使用专有权:
1、主赞助单位的商品(或服务)为□□□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的指定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具有排它性和唯一性(保健品和食品厂商除外);
2、许可在其产品包装及说明书,销售广告、促销推广时使用□□□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指定产品的特殊标志;使用期限,以每一个签约赞助年度为计算周期。
第三条 授予荣誉称号:
1、授予主赞助单位□□□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主赞助单位”荣誉称号;
2、组委会向主赞助单位颁发荣誉证书、纪念杯及纪念品;
3、荣誉称号将出现在对所有有关□□□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主赞助单位的媒体报道中,并在有关活动、相关场合反复出现并使用;
4、授权主赞助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为□□□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推介产品,时间为1年。
第四条 宣传回报:
1、在移动公益体检社区助老服务车车身显著位置,张贴主赞助单位形象宣传广告,具体规格位置和组委会商定;
2、在□□□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区域启动仪式和有关大型活动的现场醒目位置、广告位,张贴主赞助单位形象宣传广告;
3、在签约赞助年度内的活动宣传画册、宣传品显著广告位,刊登主赞助单位形象广告;
4、组织协办媒体对主赞助单位进行采访做深度报道;
5、国内知名网站将对主赞助单位领导进行在线专访;
6、通过活动协办媒体,对主赞助单位进行形象宣传,具体宣传方式另行商议。
第五条 活动回报:
1、邀请主赞助单位代表参加“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出发授旗仪式、红色--扶贫线路慈善主题晚会等重要活动;
2、在双方协商地进行赞助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邀请组委会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新闻记者参加,主赞助单位代表致词;
3、围绕□□□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主题,针对主赞助单位策划宣传活动。
4、出具民政部可抵税的公益捐助票据;
5、可针对主赞助单位,协商制定其它回报条款。
三、特约赞助单位
□□□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特约赞助单位,限额10名;
赞助形式:现金、实物或服务(现金赞助应不少于70﹪);
赞助金额: 万人民币起;
* 特约赞助回报权益
第一条 特殊标志的使用专有权:
1. 特约赞助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为□□□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的指定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具有排它性和唯一性(保健品和食品厂商除外);
2、许可在其产品包装及说明书,销售广告、促销推广时使用□□□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指定产品的特殊标志;
3、使用期限,以每一个签约赞助年度为计算周期。
第二条 授予荣誉称号:
1、授予特约赞助单位□□□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特约赞助单位的荣誉称号;
2、组委会向特约赞助单位颁发荣誉证书、纪念杯及纪念品;
3、授予特约赞助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为□□□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推介产品,时间为1年。
第三条 宣传回报:
1、在□□□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区域启动仪式和有关大型活动的现场,张贴特约赞助单位形象宣传广告;
2、在□□□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的宣传过程中,出现特约赞助单位名称;
3、在本年度活动印制的宣传画册上,刊登特约赞助单位形象广告;
4、组织协办媒体对特约赞助单位进行采访做深度报道;
5、通过活动协办媒体,对特约赞助单位进行形象宣传,具体宣传方式另行商议。
第四条 活动回报:
1、邀请特约赞助单位代表参加“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出发授旗仪式、红色--扶贫慈善主题晚会等重要活动;
2、邀请特约赞助单位2名代表,随车队参加全程活动。
3、可针对特约赞助单位,协商制定其它回报条款。
4、出具民政部可抵税的公益捐助票据;
四、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单位
赞助形式:现金、实物或服务(现金赞助应不少于70﹪);
赞助金额: 万人民币起。
* 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回报权益
第一条 特殊标志的使用专有权:
1、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为□□□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的指定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具有排它性和唯一性(保健品和食品厂商除外);
2、许可在其产品包装及说明书,销售广告、促销推广时使用“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的指定产品的特殊标志;
3、使用期限,以每一个签约赞助年度为计算周期。
第二条 授予荣誉称号:
1、授予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单位□□□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赞助单位的荣誉称号;
2、组委会向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单位颁发荣誉证书、纪念品;
第三条 宣传回报:
1、在□□□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区域启动仪式和有关大型活动的现场,张贴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单位形象宣传广告;
2、在本年度活动印制的宣传画册中刊登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单位形象广告;
3、在□□□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的宣传过程中,出现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单位名称。
第四条 活动回报:
1、邀请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单位代表参加“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出发授旗仪式、红色--扶贫慈善主题晚会等重要活动;
2、邀请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单位1名代表,随车队参加全程活动。
3、可针对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单位,协商制定其它回报条款。
4、出具民政部可抵税的公益捐助票据;
五、鸣谢单位
赞助形式:现金、实物或服务(现金赞助应不少于70﹪);
赞助金额: 万人民币起。
* 鸣谢回报权益
第一条 授予荣誉称号:
1、授予鸣谢单位□□□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鸣谢单位的荣誉称号;
2、组委会向鸣谢单位颁发荣誉证书、纪念品。
第二条 宣传回报:
1、在□□□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的宣传过程中,出现鸣谢单位名称;
2、鸣谢单位赞助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为□□□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的指定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具有排它性和唯一性(保健品和食品厂商除外);
3、在本年度活动印制的宣传画册,刊登鸣谢单位名录。
第三条 活动回报:
1、邀请鸣谢单位代表参加“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出发授旗仪式、红色--扶贫慈善主题晚会等重要活动;
2、邀请鸣谢单位1名代表,随车队参加全程活动;
3、邀请参加□□□年度“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相关专题活动。
4、出具民政部可抵税的公益捐助票据;
“大爱无疆·健康中国万里行”公益活动组委会
2016年7月